襄阳五中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
(试行稿)
为进-步加强和改进襄阳五中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握严格追查问责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结合实际,制定襄阳五中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
一、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襄阳五中教育发展道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凝聚襄阳五中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襄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问责领导小组
组 长:汪文超;
副组长:王 静、王 军、贺欣荣、陶坤元;
组 员:胡修强、纪宏涛、刘梅英、胡 甜、薛晶晶、黄 盛、 汪刚成、张华齐、孙 乐。
三、党委书记(目前五中此位尚缺)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委班子成员牢固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六、党委、各处室、各年级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七、党委、各处室、各年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重大事项要报备学校纪委。相关内容参看《襄阳五中纪委工作方案(试行稿)》具体工作内容部分。
八、党委、各处室、各年级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各部门特别是教务处、校办要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报批有党委书记签字,审查有纪委书记意见签署。
十、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引导管控工作,特别是网络信息管控工作。日常教育教学中注意提醒教师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襄阳市第五中学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