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优录资格的考生可享受加分待遇
具备优录资格的考生可享受加分待遇
 
(襄樊日报特约通讯员陈建波 记者龚莉)6月1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仍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加分待遇。

  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毕业年级的优秀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获得者;初中阶段获得小发明国家专利者(集体项目只优录第一署名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子女;革命烈士弟妹;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成绩加3分参加录取。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中考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成绩加20分参加录取;

  残疾考生、现役军人子女、独女户及计划生育二女户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优录条件重复者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重复加分。具备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办理优录审批手续,并装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