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阳光洒向贫困优秀学生,让珍珠放射璀璨夺目光辉
----襄樊五中2008年“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甄选宣传提纲
在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的资助和支持下,襄樊五中2008年将举办“明礼珍珠班”和“慈善阳光班”,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襄樊五中高一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早日成为国家栋梁。现将“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有关情况及学生甄选工作介绍如下:
一、举办“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的目的、意义。
“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是针对特困特优高中生的助学项目。资助升入襄樊五中且品学兼优、家庭特困的学生,使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人才。
“明礼珍珠班”由襄樊五中和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共同资助,基本理念是:对于成绩特优,因家庭特困而无法升学的学生,就好像是一颗大珍珠面临被丢弃的困境,这不仅是个人的损失,更是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的损失,因此,必须把他们捡回来,设法帮助他们。于是制定了“捡回珍珠计划”,设立“珍珠班”。2008年首届在襄樊五中设立。
“慈善阳光班”由襄樊五中和湖北省慈善总会共同资助,基本理念是:让资助计划像阳光照亮成绩特优、家庭特困的学生,让这些学生生活充满阳光,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人才,取名“阳光班”。2003年至今已在襄樊五中设立了五届“阳光班”,资助学生260多人。2006年首届毕业51 名“阳光生”,全部过本科线,42人过重点线,20人过600分, 蒋叶以669分(全省理科第13名)考入清华大学,3名学生入党;2007年毕业56 名“阳光生”,全部过本科线,47人过重点线,20人过600分,3名学生入党;今年毕业50 名“阳光生”,全部过本科线,43人过重点线,22人过600分,最高分679分, 1人保送中国人民大学,2人过北大、清华线,2名学生入党,取得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效益。
二、“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的资助名额。
襄樊五中2008年“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各资助50名学生,合计100人。按襄樊五中在各县市区指令性计划所占的比例,计划名额为:襄城区24人,樊城区28人,高新(汽产)区2人,襄阳区9人,枣阳市9人,宜城市3人,老河口市6人,南漳县8人,谷城县8人,保康县3人,初选名额按1:2入围,最终按考生条件排序确定。
三、“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的资助标准。
2008年襄樊五中“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的资助标准是:
1、学校免除“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的培养费和住宿费。
2、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资助“明礼珍珠班”学生每年生活费2500元,其中每月就餐费200元,零花钱50元(按在校10个月计算),三年合计7500元。
湖北省慈善总会资助“慈善阳光班”学生每年生活费2000元,其中每月就餐费150元,零花钱50元(按在校10个月计算),三年合计6000元。
四、“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申请条件。
1、家庭特困。附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的孤儿,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2)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3)父母双全,但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 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4)经政府核定为低保户之家庭,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5)父母皆农民,全家年人均纯收入不超过1000元,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者。
(6)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者。
(7)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
2、品学兼优。品行端正,中考成绩超过襄樊五中在当地实际指令录取分数线5分以上(具体资格线待市教育局划定我校指令计划录取线后分县市区确定),提前推荐考试成绩在355分以上。
五、“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襄樊五中“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申请审批表》,由所在村委会、街道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特困证明材料,乡镇或街道办、县市区民政局签署意见。《申请表》和本宣传提纲将随指令计划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也可以直接访问襄樊五中网站下载(襄樊五中网址:www.xf5z.com)。
(2)提供城镇低保、残疾、优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时间:
2、甄选公示:学校会同有关单位依据条件对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甄选排序,8月5日前公示。
3、审批,甄选名单分别报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湖北省慈善总会审批确认并备案。
六、“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享受“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资助的学生将集中编班,统一管理,学校将选派有教学管理经验的老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学校领导、政教处将明确专人,对“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习指导、活动引导。“明礼珍珠班”、“慈善阳光班”学生应当模范遵守校纪和社会公德,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进取向上,奋发有为,若出现严重违纪或因学习松懈而导致成绩严重下降,或经查实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助资格;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若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应主动申请让出资助,以资助其他贫困学生。